近日,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微博”)诉湖南蚁坊软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蚁坊软件”)不正当竞争案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,判决驳回蚁坊软件的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,即蚁坊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,需赔偿微博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28万元,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8760元。
公开资料显示,蚁坊软件成立于2010年8月,从事互联网大数据分析。微博发现,蚁坊软件旗下鹰击系统对微博内容进行获取、存储和展示,并基于这些数据形成数据分析报告,损害了微博的合法权益。
(文章来源:财经网)